党建知识 首页 > 党建知识

吉林省“六调离”换届纪律规定

作者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: 2021-11-23 访问数:

对换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实行“六调离”:

违反换届政策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“凡提四必”等制度规定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错误的,坚决调离岗位;超越职责分工范围打探换届工作信息、泄露换届人事安排秘密、传播小道消息的,坚决调离岗位;以原则作交易,搞封官许愿、说情打招呼的,坚决调高岗位:为他人拉票贿选,买官卖官、跑官要官牵线搭桥、提供帮助的,坚决调离岗位;收受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或接受特定关系人宴请等消费活动的,坚决调离岗位;弄虚作假、隐瞒或歪曲换届考察或选举工作事实真相的,坚决调离岗位。

上一条:吉林省“六自觉”换届纪律规定 下一条: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制度——党的选举制度

     
 

地址: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市新电台街63号   邮编:130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