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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“六不用”换届纪律规定

作者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: 2021-11-23 访问数:

对换届人选严明“六不用”:

凡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者,一律取消人选资格、坚决不用;凡以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索取、收受贿赂者,一律先停职或免职、坚决不用;凡采取拉关系、打招呼或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者,一律记录在案、坚决不用;凡篡改、伪造个人档案材料,或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扭曲事实真相者,一律予以纠正、坚决不用;凡利用黑恶势力、家族势力、宗教势力干扰换届工作,或违规接受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提供资助、培训者,一律严厉打击、坚决不用;凡以威胁、欺骗、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,造谣诽谤、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者,一律严厉查处、坚决不用。同时,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,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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